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内读英国法律的学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国内读英国法律的学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谢邀。澳洲的情况本人不太了解,就英国来讲我接触到的法律硕士回国都顺利找到了工作。在英国法律硕士毕业找实习也比商科的难度低些,身边有不少学法律的同学都是在伦敦的大小律所实习了一段时间再回国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以上
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上诉***民事庭、上院。
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地方法院、刑事***、上诉***刑事庭、上院。英国最高司法机关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1986年成立***检察院,隶属于国家***机关,负责受理所有的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
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的主要法律顾问并在某些国内和国际案件中代表王室。英国陪审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至今已经是其刑事法制根深蒂固的组成部分了。
英国没有单一的司法体系。整个英国境内的***分为三个彼此独立的***系统,即:
1. 英格兰与威尔士***系统
2. 苏格兰***系统
3. 北爱尔兰***系统
但是,对于某些领域的案件,在司法管辖方面有一些专门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 移民法领域
庇护与移民法庭(Asylum and Immigration Tribunal)和特定移民案件专门委员会(Special Immigration appeals Commission)负责管辖英国境内所有移民案件。
2. 劳动就业法领域
劳动就业法庭(Employment Tribunals)和劳动就业上诉法庭(Employment Appeal Tribunal)负责管辖大不列颠辖区内所有劳动就业案件,但对北爱尔兰辖区内的劳动就业案件不享有管辖权。
3. 英国最高***
英国最高***(Supreme Court)根据《2005年***改革法》设立,在英国司法体系中属于新设立的司法机构。最高***承袭了英国上议院(House of Lords)的司法职能,并接管了枢密院司法委员会(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对分权案件的管辖权。最高***于2009年开始办公,成为英格兰和威尔士辖区及北爱尔兰辖区所有案件和苏格兰辖区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苏格兰高等***仍为苏格兰辖区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
1689年10月,英国议会通过了“权利宣言”并制订为法律,是为《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法律性文件,但并非是宪法。奠定了英国君主立***体的理论和法律基础,确立了议***拥有的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开始在英国建立,与《王位继承法》共同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束,为英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扫清了道路。
目的
限制国王的权力
意义
1.为限制国王的权力提供的法律保障。
2.确立了议会的权力。
3.英国从此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
4.国王日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看,《权利法案》最重大的意义是:以法律权利代替君***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内读英国法律的学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内读英国法律的学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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